无障碍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省政府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4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

吉政发〔2014〕4号

时间:2014-03-17 17:03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4年,省政府将重点抓好15项民生工程,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一、富民工程(2项)

(一)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

(二)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均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

二、就业创业工程(4项)

(三)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100%。

(四)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

(五)加大创业园、创业基地和高质量就业示范区建设。新建大学生创业园11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0个,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市场,新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社区(行政村)100个。

(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0万人,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到3500元。

三、"暖房子"工程(1项)

(七)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和房屋保暖能力。计划新增供热能力5000万平方米,建设改造陈旧管网1500公里,撤并改造小锅炉房300座,建设调峰锅炉房和区域锅炉房38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新增2000万平方米,总计完成3000万平方米,同步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000万平方米。

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2项)

(八)启动实施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撤并改造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1860座,改造陈旧二次供水管网4320公里,改造楼内老旧管线6480公里,实施水表出户。

(九)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1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五、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3项)

(十)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培养树立15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3个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和1个药品安全示范园区,建立运行"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完善快速检测基础设施,构建全程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十一)全面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免费为全省7万户食品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种植养殖户及畜禽屠宰企业,5000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指导企业建立电子台账。

(十二)强化食品用油和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按照"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市场手段、科技手段"并举的原则,免费为全省1.8万户餐饮服务企业(业户)安装油水分离器,加强对餐饮单位、机关学校食堂、群体性聚餐服务提供单位和高耗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监管。

六、城市畅通工程(2项)

(十三)继续推进实施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全省新增、更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1440辆,城市公交车安装语音报站系统,新建、扩建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暖车库)11万平方米、候车亭(牌)3100个。

(十四)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改造。新改扩建城市道路300万平方米,完成24座城市危桥加固和重建,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

七、大气污染治理工程(3项)

(十五)实施重点行业减排工程。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钢铁行业90平方米及以上烧结机、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要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并实现稳定运行。

(十六)实施工业烟粉尘除尘系统提升工程。工业企业有组织排放烟粉尘不能稳定达标的,必须实施高效除尘改造;对无组织排放烟粉尘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和输送,防止扬尘产生。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十七)实施监测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建立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

八、住房保障工程(1项)

(十八)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开工建设28.46万套,其中,改造城市棚户区15万套,林业棚户区1.21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4.2万套,国有垦区危房1万套,农村危房6万户,建设廉租住房0.55万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基本建成23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万户。

九、地下管网改造工程(1项)

(十九)更新改造现有老旧管网。计划改造建设供水主干网700公里,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公里,改造建设排水管网400公里,改造建设燃气管网550公里。

十、特困群体救助工程(5项)

(二十)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启动200个贫困程度较深的村整村推进,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十一)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

(二十二)继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全省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200元和2800元。

(二十三)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25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免费配发15万件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为60个县(市、区)各配发1台流动康复服务车;为2000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培训3000名残疾儿童家长;帮助7000名以上城镇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开发1500个公益性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3万名以上。

(二十四)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等政府责任,加快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和服务圈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法律服务12348热线平台。

十一、城乡居民文化工程(8项)

(二十五)扶持建设社区文化活动室400个。

(二十六)扶持建设农村文化大院小广场200个。

(二十七)"送戏下乡"演出4000场。

(二十八)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立贫困村、民族村屯书屋300个,向城乡低保户、少数民族家庭、贫困学生、外来务工者等特殊群体提供保障类图书100万册、期刊60万份。

(二十九)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成放映11.2万场。

(三十)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建设任务48991户。

(三十一)建设盲人图书阅览室。40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图书阅览室。

(三十二)继续实施"宽带吉林工程"。实现全省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000万户,全省行政村全部通宽带。

十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程(2项)

(三十三)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扶持300个民办养老机构,其中,给予220个民办养老机构困难老人入住补贴,给予80个新建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十四)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公办养老机构34个,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个,完成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500个。

十三、城乡教育普惠工程(4项)

(三十五)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360所公办幼儿园,奖补14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切实加强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和幼儿园管理。

(三十六)切实改善全省农村及乡镇中学寄宿条件。启动实施农村初中寄宿条件改善工程,建设宿舍15万平方米,食堂5万平方米。

(三十七)建立校园安全监管与数字化资源平台。完成市(州)、县(市、区)与所属学校联网的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三十八)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取暖煤价补助标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分别由小学生均500元、初中生均700元提高到560元、760元;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取暖煤价补助标准由生均90元提高到185元。

十四、传染病防治工程(3项)

(三十九)加强对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手足口病等防控,推进全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完成550个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任务。

(四十)继续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成2711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四十一)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扶持建设乡镇卫生院便民中医馆50个。

十五、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1项)

(四十二)全省推进以治理农村垃圾为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400个。主要内容为建设垃圾场点和购置转运车辆;村道和路边排水沟建设;村部和休闲健身广场建设;农户围墙大门改造。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资金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抓好推动落实,确保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14年底前,省政府将根据民生实事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要求,对各地、各部门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2014年全省民生实事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2日

编 辑: